一. 新政策:
2008年11月28日,加拿大公民
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部长发布指令、明确了联邦
技术移民类别中哪些申请有资格被受理。
根据此指令,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将有资格被受理:
▪ 隶属于所列38项
技术职业并具有至少一年的工作经验 或
▪ 来自加拿大以外并以临时外国劳工或
国际学生身份在加拿大合法居住满一年,或
▪ 已有工作邀请或正式工作安排,
自2008年12月1日起,除非申请人已有正式工作安排或作为学生或临时外国劳工在加拿大合法居住满一年,其它联邦
技术移民类别的申请将不再被签证办公室直接接受。
如果你符合所列
职业之联邦
技术移民的要求,你必须将完整申请递交至: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Federal Skilled Worker Centralized Intake Unit
PO Box 7500
Sydney, NSB1P 0A9
Canada
如果你的申请被推荐进行进一步评估,届时你将被告知向签证办公室递交全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