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豪威移民网隆重上线,测试期间,出现页面错误问题欢迎致电010-58696113 或者webmaster@51immi.com 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用户名: 密码:

客服电话: 010 - 58696113

SKYPE:51immi

投诉邮箱:root@51immi.com

其它签证类别

杰出人才移民
发布时间:2009年9月24日 阅读次数:
【字号:

杰出人才移民,又叫Distinguished Talent Visa。澳洲为了提高该国在国际领域中的声誉和地位,因此,非常欢迎具有特殊才能的人移民澳大利亚,在这一类别的签证申请中,澳大利亚移民法比欧美等西方国家的要求相对而言宽松得多。因此,符合资格的人士,如果想在国际领域上更自由地一展所长,完全可以考虑移民澳大利亚这一个奉行多元文化的多民族国家。

 

签证类别:

此签证在澳大利亚境外提出申请属于V124类,在澳大利亚境内提出申请属于V858类,对申请人的条件要求极高,申请人必须在艺术领域或者体育领域有特殊的或者非常优秀的才能,获得过杰出的成就。

 

签证要求:

1、申请者必须要在其职业范围内(例如艺术、体育运动或其它专业技能)有着杰出的成就和卓越的才能;

2、申请者必须由澳大利亚的某一行业性组织机构,或一位具有相当声望的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提供担保。

 

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国内或者国际大赛上获得过奖项。如   某体育项目的国际比赛前3名的获得者,某艺术大赛的奖牌获得者,某民族体育 / 艺术的大奖获得者都可以以杰出人才身份申请移民。;

2、获得了澳大利亚在相关领域有崇高声望的专业组织或者权威人士的提名,该专业组织或者权威人士填写了指定的提名表格,并附上他们的介绍或者简历;

3、申请人能够证明,移民澳大利亚将会对澳大利亚的经济、社会或者文化做出贡献,比如引进先进技术或者提高当地的艺术或者体育水准;

4、申请人能够证明在艺术上已经拥有的杰出成就,目前在该领域依然处于领先地位。

 

年龄不满 18 岁或超过 55 岁的申请人除了满足以上条件之外,还要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他们能为澳大利亚带来巨大的利益。年龄不满 18 岁的申请人,父母也可作为申请人一起申请。所有申请人必须获得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或澳大利亚相关组织的提名,该提名人或专业组织必须在申请人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

 

申请关键

"特殊才能"移民签证类别里,澳大利亚移民法强调的是申请人在某一领域里所取得的杰出成绩以及该项才能所能带给澳大利亚社会的潜在贡献。因此,在申请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向移民当局提供资料、文件和成就记录,以证明申请人的才能超卓不凡,在某个特定领域里享有领先地位。

 

这些文件包括获得的证书和荣誉及相关专业机构的认可;通过提名人提供的信息和申请人自己对澳洲同行的了解,来证明申请人在移民澳大利亚后能很快找到本行业的工作,稳定下来;通过申请人所在行业的推荐人或其他方式证明:申请人现在仍在其专业领域中独树一帜,成绩卓著。

在申请人所享有杰出成就地位的领域里,移民法还要求申请人将能对澳大利亚社会做出贡献,成为澳大利亚的可贵财富。例如,在该领域里,申请人可以在经济上、社会上做出成绩,能够提高澳大利亚本地的艺术文化或体育水平,或传播一项新技能等等(应注意的是,该项贡献可以是只对澳大利亚华人社区而言的)。

 

一般而言,在国际上拥有领先地位的申请人条件更优越。如,获得了某国际体育比赛的亚军;获得了全国二胡演奏比赛一等奖(二胡是中国的民族乐器,代表了国际水平)。

 

获签后的权利和义务

杰出人士移民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成为澳洲永久居民,可享受以下权利:

 

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在澳大利亚生活和居住;

澳大利亚学习;

享受澳大利亚国家医疗服务保险和药品补贴计划的服务;

在申请成为公民前,享有部分的社会福利;

满足居住时间要求后,可申请成为澳洲公民;

可提名或担保其他人的移民申请。

 

申请人需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及陪同的家庭成员需要遵守澳大利亚有关永久居民的法律规定。

申请人需要发挥自己专业领域的能力,为澳大利亚社会做出贡献。

 

移民费用

签证费:境外递交 A1705     境内递交A2,525

政府英语培训费:A3510 (如提供平均IELTS4.5,则免交)

 

 

1.材料准备完毕之后,向澳大利亚移民及公民部的特殊类别移民部门递交签证申请。

2.在递交签证申请之后,移民官会在一定的时间内要求申请人递交补充材料或信息,申请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如果申请人受邀去参加面试,申请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场。

[与顾问视频咨询] [加入收藏] [推荐给朋友] [打印] [关闭]
[返回类别页面]  [上一篇]  子女签证  [下一篇]  仅存亲属移民  
姓名: (必填) 联系号码: 电子邮件:
您的咨询问题(必填)
      
请您注意: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或言论而直接、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作者:dnvjhws  发表时间:2010/10/05  Ip:172.30.X.X
7DxVXX <a href=\"http://fcndhagflwbo.com/\">fcndhagflwbo</a>, [url=http://gtfjeravrndb.com/]gtfjeravrndb[/url], [link=http://qxdhlbdvatbo.com/]qxdhlbdvatbo[/link], http://jumvwyllsfes.com/
支持(0)   反对(0)   举报(0)
 作者:sayrtr  发表时间:2010/03/06  Ip:222.73.X.X
NzTzr5 <a href=\"http://yrnfpwgcvras.com/\">yrnfpwgcvras</a>, [url=http://zwqccfcbgvly.com/]zwqccfcbgvly[/url], [link=http://ipmivdxyqhhh.com/]ipmivdxyqhhh[/link], http://stjsqgqouhfn.com/
支持(0)   反对(0)   举报(0)
 
 
北京鑫豪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短信服务平台:08615811359244/0861581135924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SOHO尚都南塔3003室 邮编:100020 京ICP备05058050号
客户服务电话:010-58696113 免费咨询电话:400 688 9618 传真:010-5900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