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存在如下因素,
移民审理中心可以考虑减免两年临时居留身份
时间的要求:
1)在递交申请时,配偶关系已经超过5年或以上;或者
2)配偶关系已经超过两年,并且申请人和配偶已经育有子女;或者
3)你的澳洲配偶是以人道理由取得永居身份,并在他原来的申请中,已经将你作为 副申请人向
移民部提出过申请。
2、如果申请人在持有临时居留签证
时间内,配偶关系中断,申请人必须即时
通知移民部。在满足下列条件时,申请人仍可取得永久居留签证:
1)申请人在澳洲境内,如果与配偶关系中断,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曾经是澳洲配偶的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或者
2)申请人在澳洲境内,如果与配偶关系中断,但是双方育有子女;或者
3)申请人在澳洲境内丧偶。
在配偶类签证类别中,
移民法一再地强调两人必须维持真实而长久的亲密关系。因此,如果该段关系破裂,担保人在临时签证的2年期限内撤回担保,则申请人将无法获得永久居留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