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获得的签证:对于海外已经被收养或即将被收养儿童的可以申请永久签证,对于这种签证,收养或领养父母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的永久签证持有人,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申请时,领养父母必须作为担保人,通常以儿童的名义进行签证申请。
对于儿童的要求:签证适用于海外儿童,18岁以下,在一定情况下正在或已经被担保人收养。
费用:1705澳币
持有此种签证权利:获得签证后,可以和领养父母永久居住在一起,五年内可以多次往返澳洲。
必须要满足的条件:
1、领养父母正居住在澳洲
您所居住的州或领地的领养权威部门必须参与办理海外孩子所居住的国家的领养手续,如果您想领养海外的孩子请和您所在州的领养权威部门联系。属于国家间领养。
2、领养父母正居住海外
对于正居住海外的领养父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必须在申请前在海外居住满12个月
--你在海外居住不知是为了收养孩子
--收养符合当地国家的法律
--你有全部的永久的父母权利(收养将切断孩子和其生身父母的合法联系)
需要提供:
• 证明领养父母已在海外居住超过12个月,并且他们并非为规避领养海外儿童的要求而有意居住于海外的材料;
• 证明领养父母遵守被领养儿童居住国的有关领养法律,并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将孩子带到澳大利亚的材料。
个人办理的收养
澳洲州或领地权威机构不支持个人办理的收养,他们不会帮助收养人和孩子获取签证。收养程序必须确保你合法的获取了收养权,即使是在当地是合法的收养也不能确保您获得签证。很重要的提示您收养时请向澳洲和中国的相关部门咨询相关法律建议。担保人需要提供居住地和澳洲的无犯罪证明,确保孩子的利益。如果担保人经常依赖社保系统,则需要其他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经济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