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玉杰报道:记者日前在花园酒店举行的EB-5发布会上获悉,自去年以来,美国投资移民EB-5类的中国申请人数在美国移民局位居第一,并且有越来越多的中国投资者对EB-5类投资移民感兴趣。但有业内人士指出,国人对EB-5仍存在不少误区。“有投资者认为EB-5类投资移民是官方机构拥有,认为EB-5不带投资风险,这都是错误的观点。”
记者了解到,自1990年以来美国就设立了EB-5类投资移民,在美国区域中心和目标就业区的投资移民金额投资至少50万美元的,投资人和配偶及其21岁以下子女即可申请美国绿卡。
投资移民项目没有姓“国”的
一直以来,中国的国有企业有政府机构任命专人管理,因此国人会觉得“国”字号企业的官方背景比较安全可靠。自然而然,不少国内投资者产生惯性思维———美国国会确立的EB-5类投资移民签证类别也是很可靠。其实不然。联鸿海外董事总经理邹丽娟指出,目前美国数百个的EB-5类投资移民项目中,没有一个是姓“官”、姓“国”的,即美国没有任何官方机构拥有EB-5类区域中心项目,也没有任何一个官方机构直接经营和管理EB-5类项目;此外,对承担EB-5项目的经营风险,美国任何官方机构也都无能为力。“美国是一个高度民主和法制健全的国家,美国移民局对任何投资人的申请标准都是一样的,对所有EB-5项目不管来自私立或公立区域中心,如果项目本身经营没有达到移民局要求,投资人自身只能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至今,EB-5项目发展已有20年,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在逐步完善中,运作多年的区域中心也更为成熟。为了长期吸引外资,提高当地就业和促进经济发展及维护企业自身利益,多数EB-5类的项目公司都会按照美国移民局要求,严谨负责任地经营管理生意。“不少投资者又会因此而产生错觉了———认为EB-5是不带风险的,这是误区。”邹丽娟称。记者向参与过美国投资移民法起草的资深移民律师Lincoln Stone了解到,事实上,美国移民法清楚陈述了EB-5类是带风险性的投资,移民局一旦发现有任何机构或个人为投资人担保或签订保本协议,那么这例申请必定是失败的,而且相关区域中心也将受到移民局的制裁。
选有良好纪录的项目风险少
“EB-5向来都是带风险的,如同自己经营生意,没有任何人为你担保,这就要求投资人要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但邹丽娟提出,EB-5的风险并不是无限的,如早前的加州农场项目、实业工厂等EB-5类投资项目,投资人投资企划书所要求的直接或间接在投资区域产生就业名额没有太大问题,到目前为止国内投资者也都陆续获得无条件正式绿卡,此外投资者的年幼子女在美国当地也正式接受免费教育。“当然,要想将投资回报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选一个在美国移民局有良好纪录的区域中心EB-5项目非常重要;其次,选一家从事美国投资移民经验丰富的、专业水平高且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做代理将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