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籍公民和未婚夫妻都需要填写本身的资料,即填写申请表。送到移民局后,移民局会通知当事人批准或拒绝,知道了批准后,未婚夫妻要通知美国领事馆,收集了足够的资料,及领事馆得到有关的资料后,即可面谈。
未婚夫妻在到领事馆面谈时要带出生纸、护照、良民证副本(有些国家不需要)、美国领事馆认可医疗机构的体检表、四张相片、美籍未婚夫妻所出的简易经济担保书(1-134)表格,以前结过婚的人士要出示上次的结婚证书及离婚证明。
简易经济担保书是所有非移民签证和大部份职业移民签证所必备的文件,就是美国境内的有关人士给予的生活担保文件。这类文件,应该遵守却没有法律责任,入境的外籍人士申请美国福利,担保人不必负责赔偿,与亲霭栘民的经济担保书有法律契约责任不同。